请问,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的款项。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是由参加统筹的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联,因此,预见性强,风险不大。生育保险基金以收支基本平衡为目标,一般不留有大量结余。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测算过程中,以当地职工计划生育指标数、工资标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情况等为参考依据,估算生育保险基金的筹资比例,统筹规划该地区的生育保险基金运作流程。生育保险基金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同级财政、审计以及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我国目前的生育保险现状是什么?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建国以来延续下来的旧制度,主要措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医疗费。
法律依据是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9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1998]2号),对生育待遇作了进一步说明。其中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目前该办法主要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范围内实施。
第二种办法是从1988年以后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实行的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法律依据是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截止到2000年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为3000万人。这种办法主要在城镇企业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