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签订《代管失业人员档案协议书》。
2、用人单位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档案资料、移交档案人员花名册,送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管。
3、失业人员因就业、退休等原因,凭《代管失业人员档案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失业人员若委托代理人转移档案,除提交《代管失业人员档案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是否收费:否
办事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单位: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