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后15日内,其家属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社区出具的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的关系证明、领取人身份证等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标准、金额,填写《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审核表》,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是否收费:否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含东湖分局)、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