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发票不慎丟失,没有原始发票就不能报销吗?
出院时不慎将一张3万余元的住院发票丟失,无法在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15日,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周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这件烦心事。
周先生介绍,他父亲周治彬今年74岁,是一名退休教师。今年2月初,周父因病先后住进区人民医院和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花费医药费38688.51元。4月26日上午,他接父亲出院时,不慎将一张3万余元的住院发票丟失。当天下午,他到医院财务室说明情况后,医院出具了一张发票证明票据。
两天后,周先生拿着票据到新洲区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遭到拒绝。工作人员答复,没有原始发票不能报销。
周先生说:“谁都会有丢失东西的时候。医院作了证明不算数,难道就一分钱不能报了?”
记者陪周先生来到新洲区医保办,工作人员解释,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已向武汉市医保办汇报,答复是“市医疗救治中心是定点医院,目前现金报销只收发票原件”。他们将继续向上级反映情况,希望找到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