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原因:提升福利企业安置就业积极性
实施时间:2015年起
补贴新标准:
1、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实际缴纳社保资金的50%(约为每月450元~544元)。
2、为解决参加工作较晚、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残疾职工退休问题,开通一次性补足政策,由企业或个人补齐后办理退休手续。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超过职工总人数25%的,对其超比例安排残疾职工部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可获得更高的安残奖励。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决定,明年起实施新的安残奖励标准。
4、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职工总人数1.5%的用人单位,对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