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执行
城市低保标准将由560元/月提高至5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70元/月提高至320元/月,城乡低保标准综合提标幅度为11%。新的低保标准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八类其他社会救济对象的救济标准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由于蔬菜、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同时居民电价已上调,水价也即将调整,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压力。经测算,武汉市政府决定将今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5%。
新标准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1、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当前的450元/月,提高至518元/月
2、新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380元/月,提高至440元/月。
3、武汉市中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400元/年,提高至3000元/年,
4、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至252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