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居民;
2、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执行同一标准,分别由518元/月和440元/月提高至560元/月;中心城区农村低保和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250元/月和210元/月提高至270元/月。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居民;
2、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执行同一标准,分别由518元/月和440元/月提高至560元/月;中心城区农村低保和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250元/月和210元/月提高至270元/月。